防災知識小百科

天然災害的大小是如何劃分?什麼是「災度」?

 

通常我們說「這是一次強度很大的災害」,是指致災因子的變化強度很大,如強烈颱風,中心附近最大風速可達16級;規模7.3的強地震,有些地區之震度可達6級;豪雨,24小時累積雨量可達130毫米以上;大豪雨,24小時累積雨量可達200毫米以上;超大豪雨,24小時累積雨量可達350毫米以上等等。這樣的度量內容都是致災的強度,但這不等於真正造成災情的大小。因為,如果規模6.2的強地震發生在無人的山區,強烈颱風和豪雨發生在人口稀少的遠洋島嶼,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社會經濟的衝擊將非常的小。所以成災的大小是由兩個基本因素所決定,一是致災因子變化的強度,另一是受災地區人口密度、經濟活動以及防禦和承受災害的能力。例如:台灣北部地區遭受規模5的中等地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對社會的衝擊,往往比發生在東部海面一次規模6的強震要超過好幾倍。

至於劃分災情的大小,則採用「災度」的概念。災情最直接的表現為人員傷亡數量及房屋損毀棟數,其次則表現為對社會衝擊及經濟損失的折算金額。目前國內和國際上還沒有統一劃定「災度」的標準,因為它涉及一個國家承受災害的程度與應變能力,以及災情處理的層次和職責的劃分。(資料來源:中央氣象局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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